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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设计学院 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提评选公式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3-15

潍坊科技学院

关于评选2020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二级分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号文件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amjs澳金沙门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amjs澳金沙门全日制本、专科生,学生班集体(不含2020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学生:

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者(含警告处分);

学年内有无故旷课现象者;

学年内有课程不及格者;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4项条件。

2. 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者(含警告处分);

学年内有无故旷课现象者;

任职期不够一年者(学生干部职务变动,任职期连续计算)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曾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名额分配

1.普通本、专科学生指标分配见表。

2.退役复学学生推荐标准参考以上条件,采用学生自愿申报(上交个人先进事迹报告)、各分院于3月10日上午10点之前将退役复学学生申报材料上交至学工处李垂卿老师处,学工处组织评委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指标单列推选出的学生需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四、评选要求

(一)各二级分院要成立专门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二级分院内公示),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二级分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组织)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学生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各二级分院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根据本通知要求以及有关规定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按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发〔20161号)要求在二级分院内公示5天,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二级分院要以二级分院正式文件的形式形成评选工作报告,将《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个人主要事迹(以上材料电子版)和候选人的成绩单(2019-2020学年两个学期,需加盖教务处和二级分院公章)、个人主要事迹、工作报告、候选人名单纸质版(工作报告、名单需分院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21311日上午10点前报送至学工处李垂卿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工处邮箱wfkjxyxsc@wf.shandong.cn

(四)各二级分院对本次省优评选过程积极进行宣传报道,并对省优候选人和候选集体的事迹在各学院内进行积极宣传,引导广大学生学习先进,争做文明大学生。

潍坊科技学院 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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